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职业教育发展机遇,巩固延伸“制度建设年”成果,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章程为本,充分发挥“治理基石”作用
高校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学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总依据。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自2015年经省教育厅核准实施以来,在学院改革与事业发展中发挥了“治理基石”作用。为有效发挥章程在学院办学治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加快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学院依据近年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办学目标、办学定位等变化,以及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省“双高计划”建设提出的新的奋斗目标、理念等,对现行章程中已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条款进行了修改。章程修订工作纳入省“双高计划”建设任务和2022年学院党政工作要点。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稿)》围绕“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学院办学自主权和义务、强化学生和教师主体地位、提升治理水平等角度出发,对原《章程》进行修改,修改率达到54%,进一步加强了新时期党的全面领导,突出了办学特色,凝练了办学定位,规范了办学运行,为学院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根本制度保障,为学院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遵循。
制度为基,不断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学院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多元共治的治理水平,建立了现代职业大学治理体系,不断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优化顶层决策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等制度,修订完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作用,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优化教育教学制度。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实施管理办法》《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管理办法(试行)》《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教材管理办法(修订)》等,出台《学术委员会章程》《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章程》,有效确保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优化绩效评价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综合评价改革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完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鲜明教师发展导向,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修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及评分细则》,出台《教师年教学工作量与课时费标注调整方案》,让教师有更多时间参与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有效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优化社会参与制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定《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为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强化“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了学院理事会的议事规程,进一步提高了理事会议事水平。建立健全“产业学院”“产业研究院”“社区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等运行机制,构建起“政校行企”广泛参与办学的有效机制。
优化作风建设制度。以学院党委“工作落实年”为抓手,围绕省“双高计划”建设等中心工作,制定《“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紧盯“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实、表率不足、落实不力”突出问题,抓落实、提效率、勇开拓,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督查为径,切实推动制度落地落实
学院党政办公室坚持紧紧围绕制度效能发挥,不断加强和改进督查方式方法,发挥督查“利剑”作用,以“钉钉子”精神抓督查促落实,推动学院党委、行政各项决策部署和制度执行的落地落实。
聚焦制度执行。着力用制度管权、制度管事、制度管人,常态化开展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紧盯“双高”建设、疫情防控、教育教学、项目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学院中心工作和重点事项,特别是重大制度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采用“四不两直”、部门自查、实地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查制度的执行效果,以强有力的措施和执行促进制度落实落地。
坚持部门联动。依据制度执行范围和具体情况,坚持部门联动开展督查,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党政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协调、督导职能,将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抽调成立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督导、约谈通报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制度执行有力有效。
强化结果运用。以督查问题“发点球”、季度通报“亮成绩”、绩效考核“促提升”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督查结果运用,将制度执行情况与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对制度执行落实过程中失责失职情节严重的由纪委予以问责,以督查结果提升制度执行效能。